一、未婚低保怎么办理
1、申请对象向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提出书面申请、提供有关材料、填写申请表;
2、街道、乡镇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调查核实申请人的填报情况;
3、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调查核实情况作审批决定。决定批准的,报区县民政部门备案并通知申请人;对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批准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居民,由管理审批机构采取适当形式予以公布;
5、从批准之月起发放低保金。
二、申报资料
1、本人申请,并填写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表;
2、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需明确是所在地户籍);
3、导致贫困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病情证明、受灾情况证明等。
4、家庭收入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