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时限
25(工作日)
二、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本事项网上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申请人向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梅州市平远县分厅提出申请,填写基本信息并网上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梅州市平远县民办幼儿园办园申请表;
(2)举办者身份证明(须核对原件);
(3)租借园舍、场地的协议书;
(4)住宅小区的有关规划文件及小区配套幼儿园承办协议书(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提供)。
2.受理。行政审批股对申请资料进行初步审查,核对申请资料是否齐全完整、符合法定形式,(完成时限5个工作日):
(1)资料齐全完整、符合法定形式,则予以受理。
(2)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电话告知当事人,并短信发送《补充材料通知书》;
(3)不符合申请情形的,电话告知当时人,并短信发送《不给予受理通知书》。
3.审核。
(1)承办。行政审批股工作人员审核资料的准确性,根据审核资料提出初步审查意见,提交上一级审核(完成时限5个工作日);
(2)审核。县教育局对各种资料进行审核,察看场地,写出考察意见提交教育局党组(完成时限10个工作日);
(3)批准。教育局党组进行集体审查(完成时限5个工作日);党组作出是否同意开办的决定(完成时限5个工作日)。
4.领取结果。行政审批股将批准结果网上通知申请人并发送《办结通知书》(完成时限5个工作日)。
窗口办理流程
(一)本事项窗口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申请人向县教育局提出申请,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梅州市平远县民办幼儿园办园申请表;
(2)举办者身份证明;
(3)临时租借园舍、场地的协议书;
(4)住宅小区的有关规划文件及小区配套幼儿园承办协议书。
2.受理。行政审批股对申请资料进行初步审查,核对申请资料是否齐全完整、符合法定形式,(完成时限5个工作日):
(1)资料齐全完整、符合法定形式,则予以受理。
(2)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则不予受理,并退还申请人资料,一次性告知不正确的全部内容。
3.审核。行政审批股工作人员审核资料的准确性,根据审核资料提出初步审查意见,提交上一级审核(完成时限5个工作日);县教育局组织评估人员察看场地,写出考察意见提交教育局党组(完成时限10个工作日);教育局党组进行集体审查(完成时限5个工作日);党组作出是否同意开办的决定(完成时限5个工作日)。
4.领取结果。行政审批股将批准结果书面通知申请人(完成时限5个工作日)。
特殊环节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