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人去银行贷款条件
1、首先贷款对象:本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或在中国大陆有居留权的境外、国外公民;交齐首期购房款(不低于购房总额的30%);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同意以所购房产作为借款抵押。
2、其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持有合法的户口簿(不限本市)、身份证或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或合法居留证、护照,在本市购买银行指定发展商的商品房;在银行开立存款专户,存款余额不少于拟购住房款的30%;具有有效的购房合同,协议和其他证明文件;同意以购房合同项下的房屋物业作抵押;愿意履行贷款合同的全部条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最后是需出具及提供的资料: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认购书原件及复印件;首期房款的缴纳原件及复印件;月供款能力证明,包括:个人及家庭收入证明,存单(存折或其他有价证券)等。
二、扩展资料
银行贷款,是指银行根据国家政策以一定的利率将资金贷放给资金需要者,并约定期限归还的一种经济行为。一般要求提供担保、房屋抵押、或者收入证明、个人征信良好才可以申请。
而且,在不同的国家和一个国家的不同发展时期,按各种标准划分出的贷款类型也是有差异的。如美国的工商贷款主要有普通贷款限额、营运资本贷款、备用贷款承诺、项目贷款等几种类型,而英国的工商业贷款多采用票据贴现、信贷账户和透支账户等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