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理
2、审查
3、决定
本事项为原件预审事项,若您通过网上申请,最多到现场2次即可办结 ,承诺时限10自然日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
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
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