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审核
3、办结
4、发证
1、已取得学历证书的已毕业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唐山申请认定。
(1)具有唐山市户籍;
(2)持有唐山市有效期内居住证。
2、学校所在地在唐山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在读专接本学生、在读研究生。
3、唐山师范学院玉田分校、唐山市职业教育中心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2019年应届毕业生。
4、在唐山居住、就读或在唐山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无犯罪记录,可在唐山申请认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教师资格条例》
第十三条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或者组织有关部门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十三条 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主管部门认定。普通高等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由其委托的学校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