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贵州省毕节市织金县三甲煤矿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事故共造成8名煤矿工人被困。截至12月1日凌晨,最后一名被困人员被找到,目前搜救工作已经结束,事故共有7人遇难。据贵州省毕节市织金县三甲煤矿现场救援指挥部通报,12月1日凌晨4时许,织金县三甲煤矿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最后一名被困人员被找到,已无生命体征,至此8名被困人员全部找到,搜救工作宣布结束。对于遇难的矿工,公司将会根据按照相关赔偿标准进行赔偿。如果公司为矿工购买了工伤险也将按照相应的赔偿标准进行赔偿,目前该事故还在调查中,相应的善后工作还未完全做好。赔偿还未确定。这个还要等到事故调查清楚后,划分出责任,才会进行赔付。
《工伤保险条例》
第39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