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和减少涉快递、外卖交通事故,12月5日,深圳交警举行“牢记交通安全、争做文明骑手”快递、外卖百人宣誓大会。同时,深圳交警将根据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开展最严禁摩限电整治,快递、外卖骑手违法最高处罚停驶2年。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
第九条
驾驶非机动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驾驶改装、加装动力装置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二)违反规定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
(三)驾驶不符合相关标准的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四)违反规定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干道的;
(五)不按规定佩戴头盔的;
(六)饮酒后驾驶非机动车的。
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前款规定的罚款幅度内制定具体的执行标准并向社会公布。
违反前款第(一)项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动力装置。
送餐、快递等企业员工在履行职务过程中有上述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企业一个月累计达三人次以上的,或者企业六个月有二人次以上致人伤亡交通事故且企业员工负事故主要或者全部责任的,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该企业相关信息,并责令其加强对员工的交通安全守法教育。”
《配送员工交通违法三级处罚机制》
即当月内1次交通违法由企业组织违法骑手停驶1天,2次交通违法由企业组织违法骑手停驶2天,3次交通违法由企业组织违法骑手停驶5天,4次(含4次以上)交通违法由企业将骑手纳入黑名单停驶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