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企业持准备好的所需材料报送至开发区行政许可中心B区小厅2号窗口——窗口工作人员对所报材料进行核实,并安排进行现场勘查及报价——用户缴纳相关费用,双方签订供水合同,自来水公司按合同约定时间为用户接口供水
临时施工用水:用户在开工前三十日获得《施工阶段能源可供证明》可申请临时用水接入工程。 正式用水:需提前60日向自来水公司办事窗口递交相关资料和用水申请
收费标准(物价局备案);津泰水(2012)067号:4.2.2
来源:天津市政务服务网(http://bhxqzwfw.t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