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地点
汕尾市城区红海大道汕尾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二、办理时限
20(工作日)
三、办理材料
申请表需要申请人本人签名。委托办理的,需提交申请人签名的书面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纸质1份、附规定格式的电子文本1份
需提交原件核对,年龄在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60周岁以下(含60周岁)
近期2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
需提交原件核对;毕业证书遗失的,应提交原毕业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复印清晰,内容真实。
符合考核大纲要求,与申请项目一致,由用人单位或者有关专业培训机构提供,且加盖实习部门公章。
符合考核大纲规定的课时,由用人单位或者有关专业培训机构提供。内容真实,且加盖实施教育及培训部门公章。
省质监局指定的我市考试机构出具的考试结果通知单(考试成绩有效期1年)
考核大纲对身体状况有特殊要求时,由县级以上医院出具本年度的体检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