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萧山租房补贴申请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廉租住房租金补贴:
(一)申请家庭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区常住户口并居住5年以上;无《杭州市萧山区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杭州市萧山区特困家庭援助证》的单身人员,须年满35周岁;
(二)申请家庭持有镇(街道)民政系统认定并出具的《低保证明》;区劳动保障部门、区总工会认定发放的《杭州市萧山区特困家庭援助证》(以下简称《援助证》);申请家庭2019年人均年收入在23445元以下的低收入家庭;
(三)申请家庭人均现有房产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含)以下且家庭现有房产建筑面积在45(含)平方米以下。
(四)萧山区2016年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未抽到房源的轮候家庭,符合我区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条件的,可按流程递交资料申请廉租住房租金补贴。若轮到公租房选房且选择公租房保障的,则在选房次月起退还已发放的廉租住房租金补贴;若轮到公租房选房但愿意享受廉租住房租金保障的,则视为退出公租房轮候,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予以取消。
二、萧山租房补贴申请方法
符合廉租住房申请条件的家庭,在受理时间内,携带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证)、受理时间内开具的房产情况证明等到户籍所在社区领取以下表格(申请人户籍不在社区的按户籍所在镇(街)指定社区受理),也可以在萧山区政府网站下载申请表及相关表格。
申请家庭如实填报所需表格,于11月27日(含)前向社区提交下列材料:
1、《杭州市萧山区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申请表》;
2、家庭成员身份证明、户口本首页及成员内页;
3、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民事调解书(判决书),未婚和丧偶的在申请表上如实填写“未婚/丧偶”事实);
4、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单位(商户)职工,由单位(商户)出具收入证明;离退休人员提供离退休证复印件及由社保出具的养老保险清单(由我区社保系统发放的养老金,且具备数据核查条件的,离退休人员可申请统一查档);失业人员出具注册有效的《失业证》复印件并填写《收入具结书》;无业或灵活就业人员填写《收入具结书》。
5、家庭成员房产情况证明:申请家庭提供区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房产情况证明;家庭成员户口属外地城镇户口的,由当地县级以上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住房情况证明;如承租公有、私有住房需提供住房承租证明;借住房屋的提供借住房屋的说明;户口属农业或农转非户口的,由当地镇(街)批地建房管理部门出具批地建房安置证明;申请家庭成员属现役军人,由所在部队副师级以上有关部门出具军队住房情况证明;退回的军产房请提供退房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