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照片1张要求如团队游
2、户口簿复印件
(1)、户口本整本复印件(到第一页空白页)。
(2)、如是集体户口,请提供集体户口本人页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复印件(户籍证明有效期必须涵盖截至收材料后13个工作日)。
3、身份证复印件:请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正反面需复印在一张纸上)。(如16周岁以下还未领取到身份证,可不用提供),人脸需清晰可辨。
4、财产证明(三选一)
(1)、银行开具的相当于人民币5万元(含)以上定期存款证明原件。存款证明请至银行开具(必须有存款证明开具的日期,存款应在交材料之前至少一个月存入,且冻结至旅行归来后一周,并请加盖银行红章)。不接受任何理财产品证明。
(2)、近三个月内,由所在公司开具的年收入在12万5千元(含)以上证明(加盖公司公章)原件,需要写清收入的具体金额、币种,并标注此证明的开立日期。
(3)、大陆地区银行核发的金卡信用卡证明文件(须盖银行红章)及金卡正反面彩色扫描件(卡片背后必须签名);或白金及以上等级信用卡Platinum、无限卡Infinite正反面彩色扫描件(卡片背面必须签名)。
小贴士
最近三年内曾办理个人游入台证参加赴台湾旅游、且无违规情形者,再次申请赴台个人游,则无需再提供财力证明(是否符合第二次入台免附财力证明的要求,以移民署最终审核结果为准)。
5、亲属关系证明文件
(1)、如父母/子女同行,户口簿可体现出亲子关系的,请提供户口簿全本复印件。
(2)、如父母/子女同行,不在同本户口簿上、或户口簿无法直接推断出亲子关系,则须开具出生证明等亲属关系证明文件(务请提供原件)。
(3)、如夫妻同行,须附结婚证原件、户口簿全本复印件(如双方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双方的户口簿全本复印件均需附上)。
6、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请提供大陆地区所发且有六个月以上有效期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正本(本人须签名),并加注个人旅游签注(G签注)。
7、大陆地区人民从事个人旅游申请书:申请人本人用黑色水笔完整填写表格,并在签名栏处中文签名。此表格可用简体字填写。
8、大陆地区人民紧急联络人资料要求:年满20周岁以上,大陆户籍,与申请人为亲属或同事关系。请提供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户口簿全本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和户口簿全本复印件无需在联络人表中粘贴直接交给我处即可)、个人担保函(亲笔签名原件)。
9、大陆地区人民申请来台从事个人旅游行程表:申请人本人用黑色水笔完整填写表格。请详细填写往返程日期、航班信息、在台简要行程(必须写清每天所在城市及观光内容)、所住酒店(如尚未安排,须写预计下榻之酒店、民宿名称)、在台联系人(如有)等信息。如果您报名**私家团行程,则无需提供此项。
10、大陆地区随同亲属名册(同一申请人的随同亲属,只需提供一份):如客人家庭出行,直系血亲(即亲生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及配偶可作为“随同亲属”来申请,填写《大陆地区随同亲属名册,由申请人本人提供一份财力证明即可。十八周岁以下人士与直系血亲一同出行的,若出行人中不包含其亲生父母中任何一方,则必须附上亲生父母的委托同意书。旁系亲属、朋友必须分开申请,分别提供本人的财力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申请人本人用黑色水笔完整填写表格。
11、保险保单:您必须已经投保旅游平安险,提供保单或证明文件(可提供电子保单)。保险内容应包含医疗及善后费用,总保险额度最低不得少于新台币二百万元(相当于人民币五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