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校车驾驶资格许可办理时间多久

一、办理时限

1(工作日)

二、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行政服务中心或高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服务大厅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机动车驾驶证》,加盖实施机关印章;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当场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此事项涉及缴费,需先完成缴费才出具《机动车驾驶证》。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行政服务中心或高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服务大厅邮递或领取结果。

特殊环节

三、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16年)

第八十二条校车驾驶人应当依法取得校车驾驶资格。

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三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

(二)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12分记录;

(三)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

(四)无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一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五)无犯罪记录;

(六)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病、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16年)

第八十三条机动车驾驶人申请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应当向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证;

(三)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16年)

第八十四条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并向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核查,确认申请人无犯罪、吸毒行为记录。对符合条件的,在机动车驾驶证上签注准许驾驶校车及相应车型,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16年)

第八十五条校车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审验时,应当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参加不少于三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16年)

第八十六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建立校车驾驶人的信息交换机制,每月通报校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和审验等情况。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16年)

第八十七条校车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注销其校车驾驶资格,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换领机动车驾驶证,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

(一)提出注销申请的;

(二)年龄超过60周岁的;

(三)在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

(四)有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以及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

(五)有记满12分或者犯罪记录的;

(六)有传染性疾病,癫痫病、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有酗酒、吸毒行为记录的。

未收回签注校车驾驶许可的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公告其校车驾驶资格作废。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2012年)

第二十三条校车驾驶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

(二)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

(三)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

(四)无饮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1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五)无犯罪记录;

(六)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2012年)

第二十四条机动车驾驶人申请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应当向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和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的材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在机动车驾驶证上签注准许驾驶校车;不符合条件的,书面说明理由。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16年)

第七十二条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七十条第三款、第四款规定参加审验时,应当申报身体条件情况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16年)

第七十三条机动车驾驶人因服兵役、出国(境)等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可以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延期办理。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驶证和延期事由证明。

延期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延期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驾驶机动车。

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相关主题

相关新闻

成都武侯区学历入户证件

一、成都武侯区学历入户材料成都武侯区学历入户材料清单: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两面复印在一张纸)2.毕业证原件+复印件一份3.户口本原件+复印件一份(本人页和户主页复印在一张纸)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学信网上查询下载)5.无房证明(不用自己准备,工作人员给你打印)6.集体户口空白

四川成都市外国人就业证怎么处理

一、外国人在中国工作是否需要文件?《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是为加强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由劳动部、公安部 、外交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于1996年1月22日发布,自1996年5月1日起施行。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1.总 则第一条为加强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管理,根据

成都落集体户要怎样落

一、在成都办理集体户的途径1、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往届都可以)。2、应届专科生。3、技能人才入户。4、积分入户。二、具体办理流程如下应届毕业生报到入户条件1、已通过四川人才交流网(www.scrc114.com)申请档案托管的高校应届毕业生;2、户口在学校的(入学时将户口迁入学校的毕业生)

2020成都外国人就业证该如何处理

一、外国人在中国工作是否需要文件?《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是为加强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由劳动部、公安部 、外交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于1996年1月22日发布,自1996年5月1日起施行。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1.总 则第一条为加强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管理,根据

四川成都外国人就业证应该如何处理2020

一、外国人在中国工作是否需要文件?《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是为加强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由劳动部、公安部 、外交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于1996年1月22日发布,自1996年5月1日起施行。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1.总 则第一条为加强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管理,根据

2020成都市外国人就业证有什么方法处理

一、外国人在中国工作是否需要文件?《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是为加强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由劳动部、公安部 、外交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于1996年1月22日发布,自1996年5月1日起施行。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1.总 则第一条为加强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管理,根据

成都落集体户该如何落

一、在成都办理集体户的途径1、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往届都可以)。2、应届专科生。3、技能人才入户。4、积分入户。二、具体办理流程如下应届毕业生报到入户条件1、已通过四川人才交流网(www.scrc114.com)申请档案托管的高校应届毕业生;2、户口在学校的(入学时将户口迁入学校的毕业生)

成都市外国人就业证该如何处理2020

一、外国人在中国工作是否需要文件?《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是为加强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由劳动部、公安部 、外交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于1996年1月22日发布,自1996年5月1日起施行。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1.总 则第一条为加强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管理,根据

成都应该怎么落集体户

一、成都落集体户的流程办理集体户者到我处领取“入户联系函”自行到锦江区公安局办理《准迁证》——持《准迁证》第二联到现户籍所属公安局办理《户口迁移证》并销户——持相关材料及大1寸照片1张到成都市锦江区公安局办证大厅上户(锦江区公安局办证大厅地址:莲桂南路66号)二、应届生办理集体户所需材料1、报到证(

成都市外国人就业证处理方法是什么2020

一、外国人在中国工作是否需要文件?《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是为加强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由劳动部、公安部 、外交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于1996年1月22日发布,自1996年5月1日起施行。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1.总 则第一条为加强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管理,根据
5 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