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借口可以改名字
改名字是要有充分的理由才可以,否则户籍部门是不会给你改的,因为大家都以自己的名字不好听或迷信为理由不喜欢就去改的话,户籍部门就不用干其他的工作了您说对吧?再说,你们对改名字的具体操作步骤又不是很清楚他们能够推脱的事为什么不推脱?和你们也没什么关系没什么亲戚,你说是不是?改名字最好的理由就是“重名”,下面我来教你更改名字的具体步骤:
1.写更名申请(更名申请:XXX户籍部门,我叫XXX,性别,年月日出生,现年周岁,因周围四邻重名二人,给工作和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故申请更名为XXX,望批准!年月日)
2.学校.单位或街道证明(只须证明有你这个人就可以,不必证明重名的事)
3.到你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填写表格,工作人员盖章,管片民警签字,所长签字
4.到你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审批
5.公证
6.到户籍部门打印新的户口簿,申请新的身份证
7.需要的资料:户口簿,2张一寸照片,新户口簿工本费
二、改名字所需手续
1.公民姓名因户口登记机关工作失误造成差错的,提供造成差错的派出所证明。
2.下列情况提供相关证明及派出所所长审批单:(1)未满十八周岁公民变更姓名的,提供本人或监护人书面申请;(2)离异夫妇未满十八周岁子女变更姓名的,提供本人或监护人的书面申请及离异双方同意子女变更姓名的协议书;3)离异夫妇已满十八周岁子女变更姓名的,提供本人书面申请、拟随生父母或继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及其亲属关系证明;(4)使用同音异体字变更姓名的,提供本人书面申请及正在使用的有效证件证明。
3.长期未使用《居民户口簿》中登记的姓名已成事实变更姓名的,提供本人书面申请、人事档案管理部门证明及分县局人口处(科)的审批单。
4.因其他原因必须变更姓名的,根据具体情况提供相关证件证明及分县局人口处(科)的审批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