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十三)鼓励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 …将求职补贴调整为求职创业补贴,对象范围扩展到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第四条:就业补助资金分为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 、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两类。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用于……求职创业补贴等支出……
第十一条:对在毕业年 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 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43号)规定:从2013年起,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 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
1、申请: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就业服务大厅”提出申请,完整填写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并签署申请承诺。
2、比对:职能部门信息比对。省人社部门将比对结果回写至信息系统。
3、初审:各高校初审困难毕业生申请材料是否完备,对已通过信息化比对或校验的和已通过人工审核的申报人员,由高校在其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加盖院校行政公章予以确认,并将初审通过名单在学校官网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各高校通知初审通过人员上交相应证明复印件等材料与盖章后申请表报送当地人社部门。
4、审核:市人社部门对高校初审合格的资助人员情况进行汇总审核,并在人社局官网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市人社部门对无异议的审核信息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补贴资金核拨申请。
5、办结:财政部门应于每年5月底前,对人社部门报送的求职创业补贴资金申请,5个工作日内额安神申报资金核拨工作,将补贴资金发放高校毕业生的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