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房产证过户的费用标准
自2015年3月31日起,成都二手房过户税费,由原先的满5年免征营业税,调整为满2年免征营业税,具体标准如下:
1、买方首次购房90平方以下的房产按照1%缴纳;
2、买方首次购房90平方以上(含90平)144平方以下的房产按照1.5%缴纳;
3、以下情况按照3%缴纳
(1)144(含144平)平方以上 ;
(2)买方不是首次购房;
(3)车库 ;
(4)非普通住宅(商业用房)
1、房产证满2年,144平方以下的普通住宅房产免征营业税
2、房产证不满2年,按照5.55%缴纳营业税;
3、房屋面积超过144平方,房产证满2年的按照差额缴纳,计算公式为:(上次购买价格—现在出售价格)*税率5.55%
4、商铺差额缴纳,计算公式为:(上次购买价格—现在出售价格)*税率5.5%
1、房产证满五年,并且是卖方夫妻名下唯一一套房产免征个人所得税
2、卖方夫妻名下不是唯一房产或房产证未满5年,按照1%缴纳
3、商铺按照差额缴纳,计算公式为:(上次购买价格—现在出售价格)*税率20%
交易费:6元/平方*房屋平方数
工本费: 一个证件80元;二个证件90
评估费:评估总额的千分之五(银行贷款需要缴纳)
抵押工本费:100元(银行贷款需要缴纳)
购房证明:20元一份,一般需开3份
公证收费标准: 300元(如不能本人亲自办理,需要办理本业务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