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科目
考试设五个科目:《经济学和价格学基础理论、《法学基础知识、《价格政策法规、《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价格鉴证案例分析。其中,《价格鉴证案例分析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四个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试时,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存储编辑功能)。
考试分五个半天进行,每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两个半小时。
考试时间
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5月中旬进行。原则上只在省会城市设立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