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珠海市金湾区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3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材料并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行政服务中心企业经营协同审批综合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准予通过的,颁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不予通过的或不批准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行政服务中心企业经营协同审批综合服务窗口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行政服务中心企业经营协同审批综合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材料并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准予通过的,出具《许可决定书》;不予通过的或不批准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行政服务中心企业经营协同审批综合服务窗口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特殊环节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