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梅州市梅江区分厅提出申请,填写基本信息并网上传申请材料;
2.受理。 对申请资料进行初步审查,核对申请资料是否齐全完整、符合法定形式,(完成时限5个工作日)
3.审核。区教育局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股牵头组织人事、计财、德安、教仪、体艺、保健、信息等业务股室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完成时限15个工作日);察看办学场所,核查申请材料,形成初审报告提交教育局党组(完成时限15个工作日);教育局党组进行集体审查(完成时限10个工作日);党组作出是否同意开办的决定(完成时限10个工作日)。
4.领取结果。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股工作人员将批准结果书面通知申请人(完成时限10个工作日)。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向区级教育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受理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当场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
3. 申请人在区级教育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受理要求的,当场向申请人出具《受理回执》,对不符合受理要求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原因,退回申请材料,5个工作日内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可通过自取或邮寄方式送达。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区级教育部门领取办理结果。
特殊环节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