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护照加急办理需要哪些手续
(一)申请人提交申请;
(二)审批部门审批;
(三)制证部门制作证件;
(四)领取证件或邮寄证件
注:申请办理邮寄证件的应在提交申请时提出;申请自行领取证件的,在预约取证日期或收到取证通知短信后,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前往各区市县出入境办证大厅领取证件,领证时提交取证回执、本人身份证或代取人身份证,回执遗失的由本人持身份证领取证件。
二、申请加急护照的条件
如果您遇到紧急情况,可在提交申请时申请加急。申请加急的条件:
1、出国治病或探望危重病人,须提交境外医院医生开具的证明。
2、出国奔丧,须提交境外医院或警察局开具的死亡证明。
3、公派出国留学。
4、前往国入境许可或签证期即将届满。
5、出国参加紧急商务活动,需15日到达,须提供有商务活动日期的境外邀请函。
6、出国留学,离开学时间不足一个月,须提交有开学日期的入学通知书。
外文材料须到公安局指定的翻译公司翻译成中文。5个工作日后取得护照。
三、哪些人员需要单位出具意见并盖公章
1、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在职的县(处)级以上的领导干部,离(退)休的厅(局)级以上干部;
2、金融机构,国有企业的法人代表,金融机构分支行(分支公司)以上领导成员及其相应职级的领导干部,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国有控股企业中的国有股权代表;
3、各部门、行业中涉及国家安全及国有资产安全、行业机密人员;
4、其他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