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地点
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2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A区95-96窗口
二、办理费用
不收费
三、办理材料
复印件须提交原件核对。如具备办学条件,达到设置标准直接申请正式设立的,不须提供。
由举办者签署。如具备办学条件,达到设置标准直接申请正式设立的,不须提供。
由举办者签署。
复印件须提交原件核对,此项材料包括:1、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2、办学场所通过办学用途的消防验收的材料;3、办学场所为自有的提供房产证复印件,为租赁或无偿使用的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及租赁合同、无偿使用证明等合法使用证明文件原件与复印件,使用期限不少于5年。
培训中心专任教师不能少于5人;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20%以上。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无犯罪记录的证明。提供复印件的须提供原件核对。
如具备办学条件,达到设置标准直接申请正式设立的,才须提供。由举办者签署,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如具备办学条件,达到设置标准直接申请正式设立的,才须提供。自然人出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出具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民办非企业法人出具民政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事业法人出具事业法人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如具备办学条件,达到设置标准直接申请正式设立的,才须提供。包括以下申请材料:1、民政部门出具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2、举办者的存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办学场所为自有的提供房产证复印件,为租赁或无偿使用的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及租赁合同、无偿使用证明等合法使用证明文件原件与复印件,使用期限不少于5年。4、有两个以上举办者的,应当提交合作办学协议。
如具备办学条件,达到设置标准直接申请正式设立的,才须提供。复印件须提交原件核对,校产属捐赠性质的才须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