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护照遗失、被盗,申请补发时,申请人除提交护照首次申请必须提供的资料外,还应提供下列有关材料。
1、居民护照遗失、被盗,申请补发时,需本人提交书面遗失或者被盗情况说明,报失证明。
2、居民在境外遗失护照,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回国后办理护照补发的,须本人提交驻外使领馆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原件及复印件,待出入境管理机构与驻外使领馆核实后补发护照。
3、因证件损毁申请补发的,除需提交首次申请所需申请材料外,还需提交损毁的证件及损毁原因说明。
注: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申请补发普通护照的,应当提交前款规定的材料、定居国外的证明和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