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失业人员携带材料申请办理
2、服务窗口受理审核
3、即时进行办理
办理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承办处室:哈尔滨市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哈尔滨市失业保险办法》(2007年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令第157号)第五章第四十六条、《关于失业保险业务经办工作中部分问题的处理意见》(黑人社函〔2015〕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