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买方咨询,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身份证件、所有权证书及其它证件。
2、签合同,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的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卖方提供了房屋的合法证件,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3、办理过户,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房地相关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即大家所俗称的“白契”按现在成都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
5、缴纳税费,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