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携带所需文件——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盖好公章);企业公章;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房屋租赁协议;股东会决议;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章程修正案;公司章程,去当地工商局办理就行。
如果经营范围不需要前置审批,当下即可受理,如果需要审批的,出具审批文件证明方可变更。时间一般在3个工作日左右。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第三十五条 企业法人设立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由该企业法人申请登记,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领取《营业执照》,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国家核拨经费的事业单位、科技性的社会团体从事经营活动或者设立不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由该单位申请登记,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领取《营业执照》,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具体登记管理参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是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证件。企业必须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后方可进行生产经营活动。营业执照由企业登记主管机关核发。
对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颁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对不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或企业分支机构,颁发《营业执照》。对具备法人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对外商投资的不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或企业分支机构,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企业营业执照分正本与副本,两者法律效力相同。企业营业执照正本为悬挂式,每个企业颁发一张,必须悬挂于企业住所的办公室内,或店堂中的明显位置。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为折叠式,可携带外出,以为进行生产经营等活动的凭证,可由企业根据实际需要数量,申请登记主管机关颁发。企业营业执照的正本与副本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和擅自复印。
企业营业执照除登记主管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可以扣缴或者吊销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押、毁坏。企业遗失营业执照或其副本,必须登报声明后,方可申请补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