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财产损害的话,三年内可以起诉,如果是他人受伤,则只能在一年内起诉处理,否则可能会涉及诉讼时效的问题,不在规定的时间内起诉的话可能会丧失胜诉可能性。
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其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其具备以下内容:
(一)在1年里,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要求判决赔偿义务人承担赔偿责任,且具有强制执行性。
(二)超过1年的,丧失强制赔偿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即超过1年,受害人依然可以起诉,但如果对方以时效已过作为抗辩,人民法院不会保护权利人的具体请求。
(三)1年的诉讼时效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也即当事人之间不能对时效有任何私下的约定。
《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六条 短期诉讼时效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诉讼时效从受害人知道或是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诉讼时效从权利人的权利客观上受到了侵害、且其主观上已经知晓其权利受到伤害的事实为必要构成要件。伤害凸显的。从伤害之日起计算,伤害为后来发现的,从检查确诊并证明与侵害行为有因果联系的时间起计算。
一般而言,交通事故的人身损害赔偿,其诉讼时效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开始计算。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如果出现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使受害人不能行使请求权保护的,诉讼时效中止。
待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中止只是对诉讼时效时间的一个暂停过程,一旦中止的原因消灭,那么诉讼时效的时间会继续前面的时间再次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