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口投诉、电话投诉(024-82510065)、信函投诉。
灵活就业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a)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
b)沈阳市户籍的,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c)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或因没有满10年参保地转移至户籍所在地的。
在职跨统筹转出:申请将我市养老保险关系转出至新就业地或户籍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