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修正)(2001年)
第二十一条 单位和个人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的,应当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郁南县畜牧兽医渔业局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修正)(2001年)
第二十一条 单位和个人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的,应当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6 个工作日
1、《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许可证申请表》,每项内容填写清晰、准确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2、加工原料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真实性、有效性;
3、农业转基因生物产品标识样本,样本的真实性、有效性等;
4、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法规和加工安全知识培训记录;
5、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小组人员名单和专业知识、学历证明,每项内容填写清晰、准确,说明和承诺书需责任人签名,加盖责任单位公章;
6、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安全管理制度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