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目
计税单位
年基准税额(元)
备注
乘用车[按发动机气缸容量(排气量)分档]
1.0升(含)以下的
每辆
核定载客人数9人(含)以下
1.0升以上至1.6升(含)的
1.6升以上至2.0升(含)的
2.0升以上至2.5升(含)的
2.5升以上至3.0升(含)的
3.0升以上至4.0升(含)的
4.0升以上的
商用车
客车
中型
每辆
核定载客人数9人以上20人以下
大型
核定载客人数20人(含)以上,包括电车
货车
整备质
量每吨
半挂牵引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等
挂车
整备质
量每吨
按照货车税额的50%计算
其他车辆
专用作业车
整备质
量每吨
不包括拖拉机
轮式专用机械车
整备质
量每吨
摩托车
每辆
船舶
船舶
净吨位小于或等于200吨
按净吨
位每吨
拖船、非机动驳船的税额分别按照机动船舶税额的50%计算。拖船按照发动机功率每一千瓦折合净吨位0.67吨计算。
净吨位201吨至2000吨
按净吨
位每吨
净吨位2001吨至10000吨
按净吨
位每吨
净吨位10000吨及其以上的
按净吨
位每吨
游艇
艇长不超过10米
按艇长
度每米
艇长10米(含)至18米
按艇长
度每米
艇长18米(含)至30米
按艇长
度每米
艇长超过30米(含)
按艇长
度每米
辅助动力帆艇
按艇长
度每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