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时限
19(工作日)
二、办理地点
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团结大道县行政服务中心大楼1—2楼
三、办理材料
需盖章。
复印件需与原件核对无误,并盖核对无误章。原件核对后退回。
原件核对后退回。
证件原件核查后退回,收取加盖单位公章确认与原件相符的复印件。
证件原件核查后退回,收取加盖单位公章确认与原件相符的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复印件需与原件核对无误,并盖核对无误章。
复印件需与原件核对无误,并盖核对无误章。原件核对后退回。
复印件需与原件核对无误,并盖核对无误章。
包括车辆数量、座位数、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
或者拟聘用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复印件需与原件核对无误,并盖核对无误章。
复印件需与原件核对无误,并盖核对无误章。
复印件需与原件核对无误,并盖核对无误章。
复印件需与原件核对无误,并盖核对无误章。
原件核对后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