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提交行政审批事项所需申请材料。
2.窗口工作人员审查申请材料,材料齐全且符合受理范围的,予以接收;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受理范围的,退回申请人。
3.窗口工作人员登记并开具材料接收通知书给申请人。
4.事项承办单位依法审查申请材料,并提出受理、不予受理或补正材料意见。
5.窗口工作人员根据审查结果,开具受理、不予受理或补正材料料通知书给申请人。
6.事项承办单位依法审批申请材料。
7.窗口工作人员通过自取或邮寄的方式把审批结果交给申请人。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办证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广东省野生动物特许猎捕证(狩猎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特殊环节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