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房屋买卖时要签订买卖合同,如果买卖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房,而一般情况下,银行放款后才正式交付房屋的。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贷款申请
购房者在确认自己选择的房产得到银行按揭支持后,准备有关法律文件,应向银行或银行指定的律师事务所了解银行关于购房者获得按揭贷款支持的规定,填报《按揭贷款申请书》。
(2)选择房产
购房者在广告中或通过销售人员还应进一步确认发展商开发建设的房产是否获得银行的支持,购房者如想获得这个房子的按揭服务,的介绍得知一些项目可以办理按揭贷款时,以保证按揭贷款的顺利取得。在选择房产的时候应着重了解这方面的内容。
(3)签订购房合同
购房者即可与发展商或其代理商签订《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银行收到购房者递交的按揭申请有关法律文件,经审查确认购房者符合按揭贷款的条件后,发给购房者同意贷款通知或按揭贷款承诺书。
(4)办理抵押登记、保险
购房者、发展商和银行持《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及购房合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备案手续。,保险金额不得少于抵押物的总价值。在贷款本息还清之前,购房者购买保险,应列明银行为第1受益人,在贷款履行期内不得中断保险保险单交由银行执管。对期房,在竣工后应办理变更抵押登记。在通常情况下,由于按揭贷款期间相对较长,银行为防范贷款风险,要求购房者申请人寿、财产保险。
(5)签订楼宇按揭合同
并取得交纳房款的凭证后,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持银行规定的有关法律文件与发展商和银行签订《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明确按揭贷款数额、年期、利率、还款方式及其他权利义务。
(6)开立专门还款账户
购房者在签订《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后,按合同约定,在银行指定的金融机构开立专门还款账户,并签订授权书,授权该机构从该账户中支付银行与按揭贷款合同有关的贷款本息和欠款。银并办理相关手续后,一次性将该贷款划入发展商在银行开设的银行账户,作为购房者的购房款阶段性担保的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行在确认购房者符合按揭贷款条件,履行《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约定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