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
⑵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或者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但有材料证明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的;
⑶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地、出生日期发生变化或者申请人面像发生较大变化的;
⑷申请人手指伤病痊愈后可以采集指纹的;
⑸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认可的其他情形。
本人有效身份证、原护照
注:未满16周岁的儿童换发护照,需监护人(父母)一方陪同,持户口簿、出生证明、及陪同监护人身份证即可办理,陪同监护人须在受理现场签署同意办证的意见。 如果是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还需提供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信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