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意外死亡向保险公司索赔的,索赔是有期限的,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 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一)保险经纪人是投保人/被保险人的风险管理专家。
市场经济实质上是风险经济。企业必须独自承担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风险和损失,所以当今企业对风险管理的需求变得十分强烈。保险经纪人是客户的风险管理顾问、化险为夷的工程师,有能力站在客户的立场为其全面识别、评估和管理风险,保险经纪人可以通过风险自留、风险回避、风险控制、风险分离、风险集合、风险转移等方面予以解决。目前在世界各国风险管理实务中,有 60% 以上的风险是通过保险转移的方法来进行处理的,保险在风险管理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二)保险经纪人是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保险采购行家。
直接保险采购服务。保险经纪人能为客户提供与保险采购(含续保)相关的风险识别、保险方案设计、市场询价或招标、投保安排(特殊项目可安排共保),以及保险期内的咨询、培训、研讨、定期风险回顾等服务。其中比较重要的服务有:选择保险公司。目前我国的保险公司已达52家,今后几年内仍有迅速增加的态势。保险经纪人会在综合评价保险公司的服务水平、保险范围、承保能力、信息网络、理赔速度、技术能力、价格费率、投资收益等基础上,为客户选择信誉良好、服务周到、价格合理、保障充分的保险公司,协助投保。保险经纪人在协助客户选择好保险公司后,可代理客户办理投保手续,缴纳保险费。这样可以提高投保效率,节约客户的精力和时间。保险期内服务。保险经纪人在客户保险期内,可以通过举办咨询、培训、研讨等活动来提高客户的风险管理水平;还可以和客户一起做定期风险回顾,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这时候的保险经纪人就好像企业不在编的保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