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县入台证办理材料
1.两寸白色背景彩色照片2张
(1)请提供一式两张近期(半年内)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光面相纸);
(2)照片背景颜色为白色;
(3)不可佩戴有色眼镜。
2.清晰的身份证扫描件;本人所在户口本的户主页、本人页及变更页逐一复印。
3.资格证明文件(财力证明三项之中选择一项即可):
(1)20周岁以上人员(非学生)需要提供财力证明。
(2)18周岁以上学生,提供学生证全本彩色扫描件或在校证明原件(学生的在读证明若为学生证,需要有当学期的注册章,即附上盖有注册章的页面)。
未满20周岁学生另需提供父母一方同意书一份,如不与父母在同一户口本上另需提供父母户口本复印件,出生证明彩色扫描件或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一份。
(3)18周岁以下儿童仅限与直系亲属同行,不可单独申请。
需提供出生证明彩色复印件,学生证全本彩色扫描件或在校证明原件(学生的在读证明若为学生证,需要有当学期的注册章,即附上盖有注册章的页面。)。如与同行的直系亲属不在同一户口本上,另需提供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一份,能够证明与同行者的亲属关系。
4.紧急联络人资料:
紧急联络人需在大陆地区已成年(年满20周岁)亲属担任,并附紧急联络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若无法提供身份证和户口本,不可用作紧急联络人(如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