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云城区外商投资的公司分公司变更登记办理要求

一、办理条件

1.企业2.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申请人可以提出申请:1)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2)分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二、办理时限

2(工作日)

三、办理费用

不收费

四、法律依据

《外商投资企业授权登记管理办法》(2016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6号修订)(2016年)

第三条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工作实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管理和授权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管理的原则。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全国的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工作,并可以根据本办法规定的条件授予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外商投资企业核准登记管理权。被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被授权局)以自己的名义在被授权范围内行使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登记管理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2016年修正)(2016年)

第三条合营各方签订的合营协议、合同、章程,应报国家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以下称审查批准机关)审查批准。审查批准机关应在三个月内决定批准或不批准。合营企业经批准后,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主管部门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开始营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2016年修正)(2016年)

第六条设立合作企业的申请经批准后,应当自接到批准证书之日起三十天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合作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该企业的成立日期。

合作企业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天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16年)

第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设立、变更、终止,应当依照本条例办理公司登记。

申请办理公司登记,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2016年修正)(2016年)

第十条第十条外资企业分立、合并或者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2016年修正)(2016年)

第十四条合营企业如发生严重亏损、一方不履行合同和章程规定的义务、不可抗力等,经合营各方协商同意,报请审查批准机关批准,并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主管部门登记,可终止合同。如果因违反合同而造成损失的,应由违反合同的一方承担经济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2016年修正)(2016年)

第七条中外合作者在合作期限内协商同意对合作企业合同作重大变更的,应当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变更内容涉及法定工商登记项目、税务登记项目的,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税务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

第三条合伙企业经依法登记,领取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2016年修正)(2016年)

第二十三条合作企业期满或者提前终止时,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对资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算。中外合作者应当依照合作企业合同的约定确定合作企业财产的归属。

合作企业期满或者提前终止,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税务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

第四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合伙企业登记机关(以下简称企业登记机关)。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工作。

市、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合伙企业登记。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的登记管辖可以作出特别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对合伙企业登记管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2014年)

第五条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部门批准的全国性公司、企业集团、经营进出口业务的公司,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注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注册。

全国性公司的子(分)公司,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其授权部门批准设立的企业、企业集团、经营进出口业务的公司,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注册。

其他企业,由所在市、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注册。

《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2010年)

第五条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应当由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称企业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申请设立登记,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的文件以及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政策的说明。

企业登记机关予以登记的,应当同时将有关登记信息向同级商务主管部门通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2016年修正)(2016年)

第七条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经批准后,外国投资者应当在接到批准证书之日起三十天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外资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该企业成立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年)

第六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2010年)

第六条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合伙企业(以下称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2016年修正)(2016年)

第二十二条外资企业终止,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销营业执照。

《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2010年)

第七条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依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进行清算。清算人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2010年)

第八条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外国合伙人全部退伙,该合伙企业继续存续的,应当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7年)

第九条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合伙协议书、合伙人身份证明等文件。

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中有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该项经营业务应当依法经过批准,并在登记时提交批准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2000年)

第十二条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设立申请文件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对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应当给予书面答复,说明理由。

《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2010年)

第十二条中国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合伙企业,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入伙的,应当符合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并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7年)

第十三条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应当自作出变更决定或者发生变更事由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2000年)

第十五条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作出变更决定之日起的十五日内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

第十八条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应当自作出变更决定或者发生变更事由之日起15日内,向原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

第二十一条合伙企业解散,依法由清算人进行清算。清算人应当自被确定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人成员名单向企业登记机关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

第二十二条合伙企业依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解散的,清算人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原企业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

第二十四条经企业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合伙企业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

第二十五条合伙企业依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解散的,清算人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原企业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2000年)

第三十二条个人独资企业清算结束后,投资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并于十五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7年)

第九十条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相关新闻

2020成都税务电子申报需要哪些手续

一、成都税务电子申报流程1、办理电子完税申请审批手续。审批手续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纳税人填写《网上报税申请审批表》,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基础信息进行审核及确认,审核项目包括:纳税人基本信息、税种核定信息、期初未缴税额、期初未缴查补税额、本年累计信息、定税清册信息以及申报方式(为了进一步方便纳税人,省

贷款该如何出具创业证明

一、创业证明申请《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可以注册登录教育部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按照要求在网上提交《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进行申请。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分发到高校并在网上审核确认。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分发,由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样式并印制(带防伪标志),按毕业生比例下发至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需要证件如

四川成都购买商品房提取公积金有哪些条件2020

一、购买商品房提取公积金条件1.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2.在所住城市,名下无房(已婚的,要双方名下均无房)。二、买商品房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1)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2)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3)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

四川成都网上申请车辆免检程序包括哪些

成都网上申请车辆免检流程7月30日起,成都在互联网服务平台和“交管12123”手机APP中新增申领免检标志功能,驾驶员办理该项业务不用再跑一趟公安窗口或者邮政代办点,在手机上就能完成。另外,“交管12123”APP上进行人脸识别网上认证的功能也将于今后实现,进一步方便驾驶员办理车驾管业务。目前,“交

四川成都市失业保险办理需要什么流程2020

(一)由其失业前所在的单位为其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可分为两种情形:1、终止劳动合同。即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期限已到期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合同终止履行,单位不再与其续签劳动合同,造成失业。2、解除劳动合同。即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履行。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解

成都市抚恤金申领需要哪些手续

一、办理部门成都市医疗保险管理局二、办理时间一至五个工作日是否收费否三、联系电话四、办理地址二环路北一段四号劳动保障大厦三楼四区五、办理条件工亡人员的符合规定的供养亲属,工亡人员所在单位按期缴费;已在医保经办机构建立工伤档案的1-4级工伤人员(含老工伤人员)的符合规定的供养亲属,工伤人员所在单位按期

2020成都结婚户口迁移需要满足的流程有哪些

一、成都市结婚户口迁移流程1、提交结婚户口迁移申请及相关资料到拟迁入地派出所申请;2、市内迁移派出所当场办结,市外迁入的经初审后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3、派出所按县级公安机关审批意见办理。二、成都结婚入户条件1、本人持有本市有效期内居住证;2、直系亲属在本市有住房;3、结婚登记满3年,或连续办理居住证

四川成都崇州外地子女入学办理需要满足的流程是怎样规定的2020

一、适用对象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含被监护人,下同)申请在崇州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适用本通知。本通知所称流动人员,是指在本市居住务工的居住证持有人以及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务工人员。二、办理程序(一)登记时间2019年5月的工作日。(二)登记地点1.小学入学登记地点。崇州市外户籍的流动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到崇

成都市最新城镇低保户住院报销比例的法律规定2020

一、成都城镇低保户住院报销比例成都低保户住院报销比例按照医保比例正常报销,在医疗保险报销后,可再按照个人实际负担的70%给予帮助,年度医疗救助最高累计不超过4万元;低保边缘户,在医疗保险报销后,可再按照个人实际负担的70%给予帮助,年度医疗救助最高累计不超过2万元。不过,在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费

驾驶证过期了怎么样换证

一、成都驾驶证过期换证办理条件1.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发生变化换证2.机动车驾驶证期满换证3.达到规定年龄换证4.自愿降低准驾车型换证5.持军队、武警机动车驾驶证换领6.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换证二、成都驾驶证过期换证需要什么材料1.4张驾照规定的彩照(白色背景)2.身份证复印件一张(身份证正反两面)3.从
5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