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时限
20(工作日)
二、办理机构
揭西县城乡规划局
三、办理地点
揭西县城环城东路(希桥酒店斜对面)揭西县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服务区
四、办理材料
1)通过窗口提交的,提供纸质版原件。
1)通过窗口提交的,提供纸质版原件。备注:委托人或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需本人签名,单位法人代表的还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1)通过窗口提交的,提交纸质版复印件,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1)通过窗口提交的,提交规划技术审查意见书原件。
1)通过窗口提交的,提交纸质版原件。
1)通过窗口提交的,提交纸质版原件。
1)通过窗口提交的,提交纸质版复印件,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1)通过窗口提交的,提交纸质版原件。
特殊项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