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不同类别域名提起的争议投诉依据不同,但大多数情况下流程大致相同,通常都要经过证据收集、撰写投诉书、提交投诉书、被投诉人答辩、专家组指定、专家组裁决、执行等阶段。首先,进行域名投诉需要提交投诉书,其次,向域名争议的审理机构提交投诉书。审理机构收到投诉书后会进行初步审查,确认无误后会分别向投诉人、被投诉人及注册商邮箱发送收到投诉的确认信,表明该域名争议程序的正式启动。
任何人或机构在认为他人注册的域名与自己的合法权益相冲突时,都可以向争议解决机构投诉。这些冲突一般包括:
1、被投诉的域名与投诉人享有民事权益的名称或标志相同或足以导致混淆的相近性;
2、被投诉的域名持有人对域名或者其主要部分不享有合法权益;
3、被投诉的域名持有人对域名的注册或者使用具有恶意。一般包括以下情形:
1)被投诉人注册或受让域名的目的是为了向投诉人或其竞争对手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该域名,以获取不正当利益;
2)被投诉人多次将他人享有合法权益的名称或者标志注册为自己的域名,以阻止他人以域名的形式在互联网上使用其享有合法权益的名称或者标志;
3)注册或者受让域名是为了损害投诉人的声誉,破坏投诉人正常的业务活动,或者混淆与投诉人之间的区别,误导公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