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为单亲随母:
①《人事代理合同原件或《人事代理IC卡;单位代理人员凭单位开具的介绍信(介绍信需标明办理小孩入户);
②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显示单亲,新生儿姓氏随母,籍贯随母,并且不可变更)和A4纸复印件(全联)一份;
③《身份证原件、A4纸复印件一份;
④《产妇病例一份;
⑤《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A4复印件一份;
⑥黑笔手写单亲随母情况说明一份;
⑦母亲一方居住证明。
注:新生儿超过两岁,补充超龄未入户情况说明一份(黑笔手写)和新生儿近期生活照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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