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湘乡没有领养证如何上户口
依据我国收养法的规定,收养证并不是收养关系成立的唯一证件,依法办理了收养后续的,可以用收养协议等证件办理户口登记。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第十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第十六条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