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如提交山西省护士执业注册“一单通”申请审核表则不用此表);
2、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满8个月的临床实习证明原件;
3、申请人6个月以内的健康证明原件;
4、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证明;
5、申请人6个月以内的1寸免冠正面白底照片1张;
6、在符合省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后提出申请者需提供);
7、山西省护士执业注册“一单通”申请审核表(如提交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则不用此表)。
《护士条例》
第八条 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应当向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收到申请的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对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准予注册,并发给护士执业证书;对不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