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持有本市居住证(有效期内)
2、男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
3、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5年以上
4、无刑事犯罪记录及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
1、《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
2、申请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和居民身份证
3、劳动(聘用)合同,或登记地址在成都市的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组织等级证书等)
4、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材料
5、合法居住证明材料
除上述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外,申请人还应当提供与居住证积分指标项目对应的材料。
当次申请积分的持证人可在每年4月20日、10月20日后通过互联网或持居住证到区(市)县政府人口服务管理机构查询并打印积分结果。
积分入户名单由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局(市政府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办公室)于每年5月31日、11月30日前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