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受理-办结-送达
(1)申请人向经办机构的服务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或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掌上)提交申请;
(2)经办机构收到材料后即时完成受理和审核工作,并在业务系统中完成社会保障卡注销,反馈申请人注销结果。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7号)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83号)
3.《杭州市市民卡管理办法》(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18号)
第十四条 市民卡申领、换领、补领、注销的具体规定由市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