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部县办离婚证需要什么手续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二、办理离婚证的流程有哪些
1、受理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提出的申请并核查其应当提交的法律文件
2、婚姻登记机关明确告知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关于《婚姻法》规定的登记离婚的条件
3、询问关于离婚协议的内容及意愿是否一致,有异议的应当重新协商达成一致
4、询问关于子女抚养及财产、债务的处理是否有异议,如有,应当重新协商一致
5、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手印
6、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宣读《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填写《离婚登记处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