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材料
若申请人需办理贷前提取的,应携带以下材料办理提取手续:
1、提取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2、《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预(出)售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3、房价20%以上首付款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4、提取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单位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
5、在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申请提取共同提取人住房公积金时,还需提供相互之间的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或能够证明相互之间关系的户籍证明)、共同提取人的身份证明和共同提取人出具的同意提取确认书;(注:共同提取人仅限于经适房产权人的配偶、直系血亲或同户成员中的共同借款人。)
6、《经济适用房贷前提取公积金确认单;
7、职工本人无法亲自办理申请手续的,可委托其配偶或直系血亲代办。代办人除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明、与提取申请人之间的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以及提取申请人的书面委托。
(注:目前,贷前提取手续可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各业务网点办理。)
办理流程
一、贷前准备
预约办理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纯住房公积金贷款)之前,首先,应与开发商签署《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预售(出售)合同,支付房价20%以上首付款并取得发票原件和复印件;其次,索要开发商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开发商或销售代理商收款账号;再次,如为期房还需取得预售许可证复印件和预告登记证原件或复印件,如为现房还需取得大产证复印件和开发商已盖章的《上海市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原件及完税税单。另外,还要准备好与个人和家庭相关的资料。
二、预约
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纯住房公积金贷款)可通过以下两个途径:一是电话预约。借款人可拨打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电话12329进行预约;二是网上预约。借款人也可登陆上海住房公积金网www.shgjj.com进行预约。预约成功后申请人将得到一个预约号。预约后至办理前,应按《住房公积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个人贷款业务办理告知单提示备齐贷款所需的资料。
申请办理经适房组合贷款业务不需预约,可直接与已确定的贷款业务办理银行联系,按银行要求贷款业务办理的时间和其他事项。
三、办理
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纯住房公积金贷款),需由参与经适房申购的所有共同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携带完整的办理贷款所需的资料(详见《住房公积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个人贷款业务办理告知单),凭预约号和主贷人身份证号,根据预约的时间前往预约指定的受理网点办理业务,若预约时间内人员未全部到场或贷款申请资料不全,预约自动失效,请重新预约。
四、审批
贷款受理单位应在借款申请人递交贷款申请资料齐备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审批工作。不准予贷款的,通知借款申请人并退还材料。
五、抵押担保
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为获批的住房公积金经济适用房贷款提供担保,并取得房地产抵押权作为贷款反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