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津限价房条件咨询
1、申请人具有天津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及滨海新区范围内非农业户籍;家庭上年人均收入低于3万元;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家庭人口原则上在2人(含)以上。
2、对于不能以家庭为单位申请限价商品住房的购房者,也可以单人申请,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男超过25岁、女超过23岁的未婚人员或离异、丧偶人员,如果符合申请须具备的户籍、收入和住房条件的,也可作为单人户申请限价商品住房。
3、申请人配偶或子女为本市以外户籍或农业户籍的,也可作为其家庭成员共同申请限价商品住房。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的区房管局提出申请。申请人需携带四大证明材料: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家庭成员户口簿、家庭住房有关证明材料、家庭成员收入证明材料。
4、有特殊情况的,需按受理申请部门要求,提供其它相关证明材料。集体户口的因就业在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滨海新区范围内的单位落户的城镇户籍集体户口可以申请,不包括因上学、服兵役在津落户的集体户口。此外,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申请限价商品住房购房证满一年,未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的,不可延期也不可重新申请限价商品住房购房证,主管部门提醒应慎重选择申请时间。
天津限价房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及滨海新区范围内非农业户籍;
(二)家庭上年人均收入低于3万元;
(三)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
(四)家庭人口原则上在2人(含)以上。男超过25岁、女超过23岁的未婚人员及离异、丧偶人员也可作为单人户申请。在计算家庭上年人均收入时,2人(含)以下家庭的家庭人口可按实际人口的1.5倍计算。
限价房申请范围增加两区三县据了解,调整后的限价商品房申请范围为,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及滨海新区范围内非农业户籍,或具有武清区、宝坻区、静海县、宁河县和蓟县(即“两区三县”)非农业户籍且申请时在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工作并在市内六区、环城四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人员;家庭上年人均收入低于3万元(家庭人口2人及以下的上年人均收入低于4.5万元);家庭人口2人及以下的人均财产低于13万元(含),3人家庭人均财产低于11万元(含),家庭人口4人及以上的人均财产低于10万元(含);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单人申请需无住房)。
二、天津限价房申请流程
1、领取申请表
申请人向社区居委会领取或从市建设与管理局网站下载,并按要求填写
2.提交申请表和材料
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表、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婚姻证明,需提供原件复印件。
3.进行申请条件审核
相关部门对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婚姻状况、户籍等情况是否符合限价商品住房申请条件进行审核。
4.公开摇号
市住宅办通过公开摇号方式确定申请人顺序号。
5.申请材料复核
市住宅办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
6.资格公示
资格公示,公示时间为10天。公示无异议的,由市建设与管理局确认申请人限价商品住房购房资格。
7.发放购房通知书
市住宅办向经确认的,具备限价商品住房购房资格的申请人发放购房通知书,并组织按申请人顺序号依次选房。
8.办理签订购房合同
市住宅办组织选定住房的申请人办理签订购房合同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