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江市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1、提出申请:职工首先应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资料。单位对申请人提供的提取资料进行初审,确认无误后,填写《九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进行审批。
2、等待通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根据职工所在单位报送的有关资料进行审查,并自受理提取资料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
3、公积金提取:经审查,准予提取的,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办理转帐支付手续。
二、提取材料
1、提取本人公积金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2、需同时提取配偶方住房公积金的,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及结婚证;
3、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签名加手印),受委托人身份证;
4、单位为职工统一办理提取,应当出示单位介绍信、职工委托书、单位经办人身份证、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5、提取人在工、农、建任一银行的储蓄账户存折或银行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