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委会、村委会是广大人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他们与居(村)民彼此了解,有利于及时处理有关未成年人的一些问题。具体职责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
1.通过广泛、深入的法制宣传活动,使居(村)民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2.协助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维护中小学校周围治安秩序;
3.了解和掌握流动人口中未成年人的就学、就业情况,督促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进行有效的教育并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
4.采取有效的帮教措施,协助司法机关做好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帮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