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下列全部条件: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3、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并经律师协会考核合格;4、品行良好。实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前取得的律师资格证书,在申请律师执业时,与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合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享受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有关报名条件、考试合格优惠措施,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其申请律师执业的地域限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二、办理时限
15(工作日)
三、办理地点
东莞市东城西路189号东莞市司法局2楼律管科
四、办理材料
按规定填写完整,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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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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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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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有效。
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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