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档案流程:
1、由具备档案保管权限的单位或人力社保部门开具调档函。
2、毕业生持调档函至原档案所在的档案保管机构调取档案。
接收档案只需要学校将学生的档案邮寄到当地的档案保管机构就可以了。
1、调档函:由省部属、市直单位,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局接收的毕业生档案,由单位(有上级主管部门的需由主管部门)出具调档函1份。
2、由毕业生就业地或生源地毕业生服务机构接收的毕业生档案,由人力社保局出具调档函1份。
3、委托“市人才服务中心”保管档案的单位接收的毕业生档案,由“市人才服务中心代理部”出具学生档案转递单接收毕业生档案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