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流程
受理
审查
本事项为原件预审事项,若您通过网上申请,最多到现场2次即可办结,承诺时限80个工作日
承办人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全的,当即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当即告之原因。
提出建议是否受理
承办人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起草办理意见,报科长审核,科长提出科室意见呈报分管副局长、局长签批。
同意组织验收,并制发审查验收意见书。
二、办理费用
不涉及收费
三、办理机构
安-顺市档案局
四、办理地点
安-顺市西秀区黄果树大街东段安-顺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6号综合窗口(市内乘坐1路、2路、3路、4路、8路、9路、10路、12路、14路、15路、16路、旅游巴士等公交线路经停,可在政务服务中心、车管所、移动公司、头铺新村等公交站点上/下车)。
五、法律依据
来源: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zegn.gov.cn/)